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深圳市力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B ? [ g & , g与信息披露义9 P D S 2 r X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 = C X 0 k z G于2020年3月9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力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瑞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力瑞投} Z 7 E W @ 1 R /资有限公司、崇仁县力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力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j f w x》,力瑞公司计划自减持计e B 0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 X v A C W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68,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8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 r j上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于2f m ? F020年4月2日收到力瑞公司出具的《深圳市力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力瑞公司于2020年4月2X y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68,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83%,力瑞公司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F / W .毕。相关情况B E ! k v ! D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力瑞? N c 0 o P w 4 L公司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获得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力瑞公司于2020年4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68,085股,减持价格区间为5.41元/股-5.55元/股。

2、除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外,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9日、2018年3月16日和2019年3月5日7 w ~ m J L 8收到力瑞公司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力瑞公司拟实施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分别于2017年12月11日、2018年5月14日和2019年4月1. l Z日收到力瑞公司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力瑞公司已实施完毕减持公司股份计划,2017年12月6日至8F o 4 $ }日、2018年5月3日至11日和2019年4月1日,力瑞公司共减持公司股份3,204! ? A D ^ 7 ;,252股,占公司总股本9 L ] : b的0.5648%。

除实b [ @ ! _施上述减持计划外,力瑞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16年2月25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9 . Z u p J B 6 d书》以来,未O - y i ^ `有其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X 7 D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W & o 0 h S ] d .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0 ~ @ K U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H I m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力瑞公司严格m s P [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力瑞公司未做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4、力瑞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力瑞公司出p B H e U具的《深圳市力! . 3 ) M r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g C + ~ O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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