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补选张伟为市人大代表

121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蓝青主持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祥荣、吴哲、徐能旭、张志兴、何继胜、罗桂明出席。

会议应到29人,实到2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根据《选举法》规定,严格按照选举程序,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补选赣州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伟为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届时我县将按规定就张伟的代表资格有效性提请赣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王荟)

上一篇

总投资3.6亿元的中启智科无人机项目落户我县

下一篇

上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护航脱贫攻坚

你也可能喜欢

  • 暂无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提示:点击验证后方可评论!

插入图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