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3600320200714198案件处理情况

D3600320200714198案件处理情况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大余县河洞乡东江村黄罗洞小组有一个养猪厂(老板:李兆贵,规模:20头左右),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黄罗洞小河,造成污染。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15批,由中共大余县委、大余县人民政府承办,715日收到,717日办o C , W E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不污染周围环境。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被举报人,李兆贵,43岁,身份证号:362124197712193931,男,河洞乡东江村村民,现在东江村黄罗洞组养殖生猪20头,养殖场占地约1亩,猪舍建设面积约40平方米,养猪场未建排污设施及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五、调查核实情况

715718,河洞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刘麟、大余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曾小华、大余生态环境局熙、大余县农业农村局! b 9 t 1 ^ N D工作人员谢历余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核查,被举报人李兆贵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在东江村黄罗洞组违规建设养猪场,养猪场占地约1亩,猪舍建设面积约40平方米,养猪场未建设任何环保设施,离河流5米距离,猪场污水直排河流

六、存在问题

污水直排V O @ Q , ) 6流,污染环境。

七、处理整改情况

715日,河洞乡人民政府对被举报人李兆贵下发了责令立即整改通知书,对 ) L F ^其违规养殖行为采取了关停取缔措施,要求其在722日前处理存栏生猪,并拆除养猪场。716日,河洞政府组织人员对该养猪场大部分猪舍进行了拆除6 8 ` Z t t m %工作仅保留了一间猪舍暂存生猪使用,待搬离后拆除。河洞乡w S i p U K s政府将在722日前往现场查看整改情况

八、问题解决情况

被举报人已认识到环境污染问题,同意对养猪场进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大部分猪舍,预计722日待存栏生猪处理完毕后m n C c ~ G T 1 v将剩余猪舍进行拆除` l w Z J # v x G,届时污染问题将可以彻底解决。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将于719日在大余县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河洞乡人民政府h Z d y !人大副主席刘麟、大余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曾小华、大余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曹熙、农业农村局谢历余参加核查

附表:大余县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附表:

大余县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S R } + ^ @计表

截止2020717

序号

受理编号

已办结

是否

责令整改

是否

立案处6 : & j R h t

罚款金额

是否

立案侦查

拘留(人)

约谈

问责

a Z :

不属实

(万元)

行政

刑事

(人)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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