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于都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突出重点,稳中求进,勇于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现具体报告如下: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始终坚持“三个抓好”
一是抓好考评定规矩。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陈阳山同志主持召开了全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内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制发了《于都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自查自评的通知》《于都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等,将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评情况作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二是抓好教育夯基础。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开展“乡村法治道德大讲堂”、法治进校园“小手牵大手”、法治进园区等活动和“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54场次,建立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群357个,2019年,新增“法律明白人”骨干9968名,新增“法律明白人”18000名。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打造了具有于都特色的法治文化广场1个、法治文化长廊1个,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农家书屋、法治图书角全覆盖,于都二中、于都五中法治教育基地为广大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素养提供了新的阵地,教育基地累计接受12000余人次参观学习。
三是抓好学习强素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法治精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9年12月9日,我县召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会上主要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问题的决定》(节选)、《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易炼红调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等。学习对象涵盖县政府副县长以及全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计80余人次参加。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
(二)重点推进了“三项工作”
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制发了《于都县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若干措施》《关于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我县所有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共910项,已经进驻到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办理645项,占比70%,纳入到“一窗式”综合受理窗口447项,占比50%,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447项,占比50%。2019年我县严格按照省、市部署要求,认真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清理后保留129项证明事项。
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2019年,网上审批受理办结事项3985项,其中APP受理办结事项841项,APP使用率达21%,实现了审批业务大幅提速提效。59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赣服通”于都分厅率先上线运行,依申请类事项上线比例达75%,用户注册率达20.8%,两项指标居全市前列,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于都县被确定为全省第三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县。
三是推进专业法律服务工作。组建了县级法律顾问团,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单位5家,在县政府重大决策、签订合同及征地拆迁工作中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发挥全县2244名人民调解员作用,2019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217起,调处2158起(其中重大疑难纠纷159起),涉及金额3563.04万元。
(三)努力把好了“三个关口”
一是把好行政决策关。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合法性审核工作,从源头上保证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重要合同(协议)等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促进我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规范化,于都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意见》。2019年县政府收到部门备案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1件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未有因违法或不当被纠错的规范性文件。2019年对全县各单位的“三定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进行文件合法性审查100余份,证明事项审查140项。
二是把好行政复议关。截止目前,县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1件,已办结17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8件,确认违法的1件,撤销的1件,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终止的有5件),中止4件。于都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都能按期限和要求提交答复及证据材料依据,并按照要求落实行政复议意见、建议。
三是把好行政执法监督关。出台《关于“双随机”监管事项动态调整的通知》,全县各个执法部门均及时规范上传了“一单两库一细则”、行政检查计划等数据到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于都县未出现平台亮红灯的情况。并于2019年7月公布《于都县2019年县直有关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加强了执法监督部门与司法审判机关的优势互补。出台《于都县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等五项规定,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四)自觉接受“三个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2019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6件,政协提案81件,收到提案建议后,县政府精心组织,承办单位群策群力认真办理,办复率达100%。
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19年县政府复议答复、应诉答辩共36件次,均能按时提交相关材料,依法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于都县经过行政复议的应诉案件未被法院撤销或责令纠正的。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力推进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6127条。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8件,回复网络问政信息223条。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差距,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领导干部主动运用法治理念来解决处理问题的意识有待加强;部分乡镇没有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业务培训还未全覆盖,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三、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1.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务督察,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2.加强普法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一是抓住领导干部普法教育不放松,二是抓住群众的普法教育不放松,切实抓好抓实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3.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提高依法行政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实行执法主体资格及职权范围的法定化和公开化。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高效、廉洁、公正的行政执法队伍。
4.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效果。一是完善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对知法犯法、徇私枉法者,进行严肃整处。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教育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切实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常抓不懈。二是探索实行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切实将干部的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能力同干部晋职、晋升、奖惩结合起来。三是充分发挥督察考评的指挥棒作用。在对各乡镇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书面督察的同时,将强化实地督察,召开督察座谈会,及时通报考评结果和典型案例,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四是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全过程实时记录分析监管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借助信息科技力量来弥补各项不足和短板。
中共于都县委 于都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