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始终做到“六个坚持” 有效得到“六个提升”

——我县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意见整改成效

对中央督导反馈的共性问题我县及时全面认领,并经县委常委会认真审议研究,制定了94条整改举措,下发了整改方案。全县上下严格对照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截止目前,我县认领的所有共性问题及制定的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整改,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整改成效。与中央督导前相比,我县新增破获恶势力犯罪团伙1个;新增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3189万余元;新增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9件52人。

落实整改以来,我县做到了“六坚持、六提升”:一是坚持以学引路,提升政治站位“高度”,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示指示精神等纳入党组织“三会一课”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县扫黑办先后印发8批次学习资料汇编至各乡镇、单位主要领导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组织了“4个意见”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2次专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坚持广泛宣传,提升舆论宣传“广度”,各乡镇、各单位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体、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宣传,先后掀起多轮舆论宣传新高潮,扫黑除恶知晓率提升到94.3182%,全省排名27位。三是坚持依法严惩,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成立“打财断血”工作专班,加强对已办结的黑恶案件全面梳理涉案财物摸排,共“打财断血”3339.54万余元;强化了办案力量,加快案件线索“双清零”,审结涉黑涉恶案件由6件40人增加到16件93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办结率由77.02%上升到96.82%,核查超期率由3.8%降为0。扫黑除恶满意度达97.5904%,全省排名22位。四是坚持一案三查,提升深挖彻查“力度”,坚决清除隐藏在党政机关的“害群之马”,严肃查处涉黑涉恶工作失职、监管不力问题。五是坚持综合治理,提升行业治理“强度”,严格落实“三书两办”制度,共发出各类《建议书》、《提示函》45件;持续大力整治16个行业领域乱象,多措并举,行业治乱取得初步成效。六是坚持党建引领,提升战斗堡垒“硬度”,摸排整顿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76个,调整撤换不胜任不合格的村党组织书记24个,将联审范围扩大到在村工作的临聘人员和各类小组长,新取消4名拟新任村“两委”干部(含村临聘人员)资格,清理辞退了16名三类小组长或临聘人员,进一步净化了基层组织。(县扫黑除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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