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县市监局扎实开展县域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19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确保我县2019年度年报公示率在全市保持前列。
县市监局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凡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当依法报送2019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已经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不再报送年报)。2020年6月30日前未依法报送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
据悉,年报填报除电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进行网上填报之外,还可通过“于都市监”微信平台进行掌上填报,进一步拓宽的报送渠道为广大市场主体年报事项提供了更多便利。(李慈秀、刘城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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