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于都县贡江新区水南村部分路网及周边地块项目
2、征收主体:于都县人民政府
3、征收部门: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于都^ . l县自然资源局
4、实施单位:于都县贡江镇人民政府
5、项目概况:为了改善贡江新区的交通条件,拓宽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承载能力,B + 2 7 [ 7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于都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依法征收于都县贡江新区水南村部分路网及周边地块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所涉的土& B A地及房屋(具体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5 f 7 ` d * =补偿条例》《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项目所在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于都县贡江新区水南村部分路网及周边0 m | f地块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于都县贡江新区水南村部分路网及周边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7 @ q | a Q )求意见对象:于都县贡江新区水南村部分路网及周边地块项目所涉的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
2、征求意见事项:对于都县贡江新区水南村部分路网及周边地块项目的征收z 9 G U @范围、补偿方式、补偿项目、补偿标准、奖励项目、奖励标准等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三、4 ~ t : 7 : W征: r ^ a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征收部门S X Q n E ) ? R m表达对于都县贡江新区水南村部分路网及周边地块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征收部门、实施单位将组织H Q j h -征收工作组通过走访、问卷等方式主动收集被征收人对于都县贡江新区水南村部分路网及周] ~ 边地块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2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人:段珺
地 址: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三楼,邮政编码:342300
联系电话:13507971985
电子邮箱:jx_ydcqb@1t m [ Z # S b X63.com
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 M D f p c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