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客家民俗文化大观园及周边地块项目土地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于都县客家民俗文化大观园及周边地块项目

2、征收主体:于都县人民政府

3、征收部门: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于都县自然资源局

4、实施单位:于都县贡江镇人民政府

5、项目概况:为了弘扬客家文化精神e Z O,提升城市文化品味,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经于都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依法征收于都县客家民俗文化大观园及周边地块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所涉的土地及房屋(具体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 1 G j * W A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项目所在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于都县客家民俗文化大观园及周边地块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 5 n j N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于都县客家民俗文化大观园; q R ^ V周边/ 4 g q w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对象:于都县客家民俗文{ X ; T H f S化大观园及周边地块项目所涉的被征收人及利害关g Q ] - 8 x系人。

2、征求意见事项:对于都县客家民俗文化大q ? z ! b ^ %观园及周边地块项目的征收范围、补偿方式、补偿项目、补偿标准、奖; - v b 2 R 7励项目、奖励标准等相关事项提出B R w [ !意见、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征收部门表达对于都县客家民俗文化大观园及周边地块项目的意见和建9 c f D ; % 6议。

征收部门、实施单位将组织征收工作组通过走访、问卷等方式主动收集被征收人对于都县客家民俗文化大观园及周边地块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周期

V _ O# 5 u 9 @ 9 d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2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

J ^ R 人:段珺

址: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三楼,邮政编码:342300

联系电话:13507971985

电子邮箱:jx_ydcqb@163.com

于都县房地产L , o N j h w Z管理局

2020年9月21

上一篇

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将迈入“云时代”

下一篇

我县组织收听收看市委党校2020年秋季主体班...

评论已经被关闭。

插入图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