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于都县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审核的通知》(于调委〔2016〕08号和于司字【2017】0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0年第2季度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情况予以s 6 g s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冒领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2 G r R ; q @反馈调查核实结果。t ? ; E公示期内没有问题反映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经费下拨手续。
一、公示内容
见《于都县% q * %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汇总表(2020年4-6月)》
二、D | v ! v d y F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3日(不含节假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 l h Q 5、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于都县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电话:0797-6216856
电话举报:0797—6233924
通讯地址:于都县司法 ! v局
邮政编码:3423: { R00
附:《于都县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汇总表(2D 7 ( |020年4-6月)》
于都县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
2020年8月7 日
2020年第2季度以案定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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