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快速蔓延扩散,境外输入疫情风险持续增大。为切实做好进入信丰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的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近期计划进入信丰的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其本人、亲友或者接洽单位必须提前3天向居住地的社区、村居或县疫情指挥部报备(传真:0797-3312120);进入赣州前进行“赣州码”或“赣通码”登记(附后),按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信息,并全程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对不提前报备、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刻意谎报病情或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治疗费用自行承担。
二、所有进入信丰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不含入境后在国内连续满14天且身体健康的人员),均转送至集中隔离点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自2020年3月16日起,新进入信丰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三、全县各类学校(含培训机构)的外籍教师在复学前暂不返回信丰,各企事业单位在境外的员工(含聘用的外籍专家、员工)暂不返岗。
四、全县各类宾馆、酒店、企业和个人不得向入境未满14天人员提供居住场所,发现此类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对隐瞒不报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
六、实行有奖举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将对群众举报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未提前报备、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刻意谎报病情等违规行为逐一核实,经查证属实的,给予3000元的奖励。举报电话:0797-3312120。
七、全县居民疫情期间非必要暂不出境,特别是暂勿前往意大利、西班牙、法国、德国、美国、瑞士、英国、荷兰、瑞典、挪威、丹麦、奥地利、比利时、伊朗、韩国等高风险国家。目前仍在上述国家的信丰籍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安排国际旅行,谨防交叉感染。如在国外如遇到紧急情况,可在当地报警,也可拨打外交部12308热线或通过“外交部12308”APP一键呼叫,寻求领事保护与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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