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2日,我县收到市政府督查室督办函转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十二批)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县农业农村局、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嘉定镇政府成立专门q { d调查组,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附件1:D36003202007( X W , 7 p f11157案件处理情况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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