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的一天,申请人吴某兴冲冲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窗口,要求办理赣州某农民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当窗口人员录入其身份证号码到江西省工商局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时,立即弹出吴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提示,同时被窗口人员告知,不能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兴的吴某一下子降到冰点,他根本没有想到欠别人的钱没还,公司登记机关也了如指掌,窗口人员向他送达了《申请人告知单》, 并告诉他被限制的事由和解除限制的条件。
这是上犹县局向“老赖”说不的一个真实故事,根据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有关文件要求,该局从2014年开始,对我县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受到信用惩戒,该局在企业登记注册时对“老赖”的任职资格进行限制,禁止其在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失信被执行人的任职资格限制工作,发挥强大的惩戒和震慑作用,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截止目前,该局已对多个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限制任职。(刘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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