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12月1日起缴费

1129日,记者从上犹县医保局获悉,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即将启动,办理日期从2017121日开始,至2018228日结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

据了解,农村户籍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本人或代理人携带有效户口簿、身份证等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即可办理参保手续。非农户籍已办理了银行代扣代缴手续的参保者,由银行代扣缴费,参保人员将保费足额存入银行账户即可;如果户籍内新增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携带有效户口簿、身份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医保局窗口,即可办理银行代扣手续。

年度内新出生的婴儿,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出生年度内参保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伍军人、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人员、出国人员回国、劳改服刑期满人员等特殊人员参保,符合政策规定的,须在3个月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逾期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视为中断参保。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停保的居民,在停保后2个月内可登记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8年起,城乡居民实行“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统筹层次、统一大病保障机制”的“八统一”医疗保险制度政策。医疗保险年度为每年11日至1231日,连续参保的城乡居民,自11日起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首次参保和中断续保的参保对象,自缴费次月起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据了解,从201811日起,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看病就医,必须携带本人医保IC卡、身份证或户口簿、2018年参保缴费收据(参保档案在原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除外),通过刷医保IC卡即时结算。(曾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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