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孤儿和困境儿童、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维护孤儿和困境儿童、残疾人基本权益,我县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决策部署,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等特殊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一是2017年县民政局为31名分散供养孤儿发放生活费2.6万元,6名集中供养孤儿发放生活费7.92万元,共计33.96万元。将129名困境儿童纳入了城乡低保,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儿童的关怀。
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我县共为1246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74.76万元(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50人,发放资金81万元(每人每月50元)。“两项补贴”制度的全面落实,将进一步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和长期护理、照料等问题,切实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照料服务水平。
三是2017年我县特困人员生活(供养)金发放共计1158万元,农村生活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为320元每人每月,集中生活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为425元每人每月。长期来,特困人员的“五项保障”得到逐年提高及稳步改善,真正实现国家政府全面保障的政策。(黄成慧 尧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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