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一般群众因病致贫问题,上犹县花大力气,下真功夫,由县财政筹集1000万元设立城乡困难群众“暖心基金”,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障制度,精心编织好医疗救助网。
据悉,“暖心基金”政策规定,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城乡居民因病造成支出型贫困对象,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理赔后,个人负担部分达到“暖心基金”起付线后由“暖心基金”给予再次补偿,起付线以上至3万元部分补偿50%,3万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60%,5万元至10万元部分补偿70%,10万元以上补偿80%,补偿金额年度内10万元封顶。数据显示,该办法自实施以来,已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累计补助96人次。(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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