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犹县犹江北路东山桥至犹江桥棚户区改造项目房...

  

  为加快上犹县犹江北路东山桥至犹江桥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进度,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江西省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i G I f 1 $ u补偿实施办法》(江西省省政府令第214号)和《上犹县犹江北路东山桥至犹江桥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上n F 2 u _府办发〔2020〕2O F a _ @ I ] i7号)等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就上犹县犹江北路东山桥至犹江桥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补偿协议签约期限

  上犹县犹江北路东山桥至犹江桥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约分店房、住房两批次进行。每批次签约期限为30天。

 X Y G R P S j h 店房签约期限为:2020年6月j A q g S16日至2020年7月15日;

  住房签约期限为:d E p 4 } @ m [ o2020年6月18u K a k u : .日至2020年7月17日。

  二、签约地点

  上犹县棚改办(水南大道192号原房管局二楼)

  三、联系人

  上犹县征收办 吴泽伟 电话15216195269

  上犹县棚改办 曾德强 电话18079731538  

  四、有关政策措施

  Z ^ 7 j R W一)店房在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按照店房建筑面积奖励260元/平方` 6 , e m米;在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15日期间M ] ^ I,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按照店房建n c b p /筑面积奖励100元/平方米;在2020年7月16日以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不予奖励。

  (二)住房在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7月2日期间,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按照主房建筑面积奖励260元/平方米;在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17日期间,被征收人签订征收 w e [ . P { *补偿协议,按照主房建筑面积奖励1$ K N 3 M r00元/平方米;在2020年7月18日以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不予Z ] ? (奖励。

  (三)签约期满以后(店房2020年7月16日以后,住房2020年7月18日以后),被征收人仍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

  1.对涉征范围内没有3 @ i r 1 N批建手续的建筑物、构筑物,将按照违章建筑予以依法拆除,不予补偿;

  2.启动依法征收程序:对涉征房屋如未测绘固据或测绘报告未签字确认,将组织公证丈量,依法下达《房屋征收. $ g !补偿决定》。

  特此公告

                                     2020年6月* v I o M y 3 L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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