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为切实加强县城住宅小区及居民集中住宅区规范化管理,顺利实现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目标,营造干净、整洁、舒适、安全的小区居住环境,进一步提/ , 9 E 0 w L升生活幸福指数,在此z 8 (,我们共同倡议:
一、自觉遵守小区规划。自觉遵守《上犹县城区“规行划市”规划方案》(上k S | K府办发〔2019〕42号)关于住宅小区及居民集中住宅区规划要求,不将住房、车库、店面、柴间出租给从事铝合p L U金、石板材、电子产品、服装、钢材加工销售和废品收购、汽车(摩托车)维修、餐饮等存在消防安全隐t 1 s患、噪音(气味)环境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经营户。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相关部门正p p [ | 8 4 ` w在对小区内的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如小区内的经营行为存在无《营业执照》、消防安全隐患、环境污染、乱堆乱放等问题,我们将依法进行查处。请各位业主对已出租的住房、车库、店面、柴y g D Q H ^ 5 L间的用途进行自查,如存在上述违法的经营活动,请于2020年5月20日前与承租方解除租房合同,否则相关部门将依据国务院《无照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你出租房屋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q h 4三、自觉维护小区环R T 4 o & 6 %境。自觉将车辆整齐有序地停放在停车位上;不在小区内养鸡、狗等畜禽;不在小区内种菜;不占道或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乱倒垃圾和乱排污水;不违法搭建构筑物;保持室内和门前及周边环境整洁、干净;自觉安装隐形防盗网。
四、自觉参与小区整治。自觉落实我县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G L 9 ^ @的要求,积极参与到小区综合环境整治行动,对破坏环境卫生、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要敢于抵制、坚决制止,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广大居民朋友,规范住宅小区管理,人人有责,家家受益。让我们积t X B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呵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同时,也为我县文明(卫生)城市创建、为“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上犹建设作出积1 J F k f ! $极贡献。
2020年4月2 V . 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