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的若干措施》(赣市府办字[2020]17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 同意。近期,市财政局下达我县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33万元。据悉,此次下达资金用于我县剩余贫困人口“清零行动”,支持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财政局严格落实《赣州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赣市财农字[2017]25号)及扶贫P ] 0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加快资金拨付,{ K a f r .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黄小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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