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野生动物管理的各项措施,我县持续发力,着力抓好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野生动物养殖场管理。督促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继续加强野生动物源头管理,每日对野生动物养殖户养殖情况巡查1次,登记当日人工驯养繁殖场野生动物数量变化。
二是继续加强野生动物野外巡护监测。深入自然保护地及其他林地开展野外巡护监测,组织各5 i i / N 9乡(镇)林业工作站深入各村、组、山头地块开展清除“天网”行动。
三是继续加强联合_ J J P q ! R执法。联合森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餐饮、集贸、批发、农产品、花鸟、古玩市场及药店(草药店)等场所的巡查,严厉打出非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贩卖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开展一次违规出售猎捕工具的专项行动。
四是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养殖企业(户)转型转产。通过林业网站、微信群、公众号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举报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迅速予以查实,依法处理。同时,从讲政治、讲大局的层面出发,深入养殖企业,主动对接养殖户,做好转型发展政策宣传、思想疏导和稳控工工作。(赖堂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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