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畅行南康
道路上车来车往
发生剐蹭本来是件寻常的事情
可有的驾驶员 却因内心恐惧
选择了肇事逃逸
让事故责任瞬间从次责变成了全责

肇事,用张良计一走了之
3月11日11时44分许,南康区康唐线镜坝镇路段,刘某某驾驶二轮超标电动车在路上行驶时,与一辆三轮电动车发生了剐蹭。
事故的过程并不复杂,事故双方也都没有发生严重的损害,但是,三轮车车主却因内心恐慌,担心被讹诈选择了一走了之。
破案,借过墙梯寻踪觅迹
没有车牌的电动三轮车,车身也没有明显特征,路上随处可见,二轮车车主也提供不了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一时间,案子似乎失去了头绪。

↑无明显特征的三轮车
通过反复的观看事故视频,并调取周边商户的监控,交警突然意识到,也许可以通过车上搭载的梯子找到肇事者。

↑交警注意到车上载有一架楼梯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走访,并调取查看天网监控视频,3月12日,交警发现,事故发生后,三轮车车主扛着楼梯进了路边一商店,并通过知情者了解到梯子是张某某用三轮车送过去的。“3.11”交通肇事逃逸案就此告破。真可谓你有张良计一走了之,我借过墙梯寻踪觅迹。

↑三轮车车主卸载梯子

↑张某某接受交警处罚

交警说案
事故发生后张某某如果不驾车逃离现场,而是选择在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事故责任认定张某某将承担次要责任。
而这一逃,当事人张某某最终被交警部门认定为肇事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要全部赔偿二轮车车主的财物损失和医疗费用。同时,还因肇事逃逸罚款1500元,无证驾驶罚款500元。
交警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责任大小有无,都不应该逃离现场,以免造成二次事故。如若遇到交通事故,请在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等待交警部门前来处理,面对问题才是最理智的选择,驾车逃逸,往往会付出更多更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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