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祭扫和疫情防控的公告
为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统筹做好清明祭扫和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出现交叉感染、聚集性感染,现将2020年清明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暂停组织家族性集中祭扫、集体公祭等集体性活动,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劝导境外和湖北返现人员不参加祭扫活动,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通过亲人代为祭扫,或通过“网上祭祀、家庭追思、委托祭祀”等文明低碳祭祖方式,寄托对先人的追思,缅怀故人。
各镇公益性公墓、七星公墓和卧龙公墓要分时错峰进行祭扫,不要扎堆聚集;进入公墓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参加祭扫人员每户不超过3人,祭扫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农村散葬坟墓,祭扫时不能使用明火,禁止焚烧纸钱、禁止燃放鞭炮、禁止使用塑料祭祀品等“三禁”,严防因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继续实行鲜花换火种措施,从实物实地祭扫转变为精神传承,倡导尊重生命、厚养礼葬、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广大人民群众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对扰乱正常秩序、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行为的,将依法严厉查处。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敬请理解支持、自觉服从县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定南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