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办理首例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

  近日,县检察院发出的首份涉及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得到有关部门的答复,校外培训机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    

  去年11月,该院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中,发现位于县第三小学附近的某培训中心(小学生托管培训机构)备餐间堆满杂物、备餐间变成储物间,并且未按照规定装消毒使用的紫外线灯,学生就餐存在安全卫生隐患,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调查,该培训中心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未按规定安装好设备。为此,该院向县市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市监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该培训中心整改安全卫生隐患,并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托管供餐问题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12份。(黄颖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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