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压实防控责任和法律责任,我县从2月17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加强所有进入定南县域范围的人员管理摸排。所有进入定南人员要按规定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制度,需填写《进入定南人员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有工作单位(含企业、工地等)的,则在12小时内向所在单位申报;如无工作单位,则在12小时内向所居住的小区、社区、村(居)和入住的宾馆、酒店进行申报。对未按规定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故意逃避,拒不配合防疫、检疫等预防、控制措施落实以及隐瞒疫区旅居史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外来人员的摸排管理,督促来县人员如实填写《进入定南人员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发放《致来定南人员的告知书》。园区内的企业由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外的企业由主管部门负责,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由县商务局、县公安局负责,各小区、社区、村(居)的由各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定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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