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监督执纪问责

  近期,县纪委县监委监督发现,我县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现重申如下:  

  一、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_ e - A B精神,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相互宴请、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二、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及其他礼品、微信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金、消费卡等;

  三、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P . ^ ` +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等活动;严禁参与赌博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严禁其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县纪委县监委将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对“四风”问题多发的单位,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追究有关领8 N ~ -9 ~ U 7 h的责任,做到i ] k B q @ B { d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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