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3600320200702023案件处理情况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大余县新城镇巷口村新屋坪小组水库被填埋问题。新城工业园区因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未经村民允许填埋8亩水库(水库位于新城工业区南边),影响了水源及村民正常生活,多次和政府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二、N , h交办信访件
属第三批,由中共大余县委、大余县人民政府承办,7月3日收到,7月5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新城工业园区因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影响了水源及村民正常生活,多次和政府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四、被举报对6 F S象基本情况
新城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2019年8月2日,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明确新城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选址有关事项的批复》,明确新城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选址“工业八路以南,星河光电以西地块”,即新城镇巷口村新屋坪小组新水库库尾。
五、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C O , . (督办函》后,新城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指派党委副书记邹景燕、党委委员、副镇长黄军荣、巷口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李朝民到实地进行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新城工业小区污@ F R V | w $ ~ J水处理厂征地情况
2019年8月2日,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明确新城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选址有关事项的批复》,明确新城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选址“工业八路以南,星河光电以西地块”,即新城镇巷口村新屋坪小组新水库库尾。据此,新城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该地块进行征收。
在多次与新屋坪小组理事会协商后,于2019年12月聘~ Z 4 s ~ N请县公证处对拟征用区域进行公证丈量,并将征地款转存县公证处。2020年4月,新城工业小区园管委会组织施工方,对拟征用区域进行了土方填埋,巷口村新$ 6 Q V屋坪小组部分村民到现场进行阻扰。r L T
此后经L a t k H ?新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与理事会进行多e 0 l : 0 [ q _次商议,于2020年5月与理事会成员达成一致协议,即在污水处理厂施工方建好挡土墙后,由测绘公司现场测出被占用水库面积,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z t截止目前,巷口村新屋坪理事会对此未提出异议。
2.反应污水处理厂施工j m j 8 G 2 0 j“影响水源及村民正常生活”事项不实
据现场核实情况,新城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填埋} Q J i土方占用了该水库库尾,且有部分泥沙流失到水库中,水库水面仍比较清澈。该水库蓄水主要来源于雨水,填埋部分水面未对水源造成明U a q M 8 z显影响;该水库长期出租给0 t * } V & ; K $村民养鱼,填埋部分水面对村民正常生活没有影响。
新城镇人民政府在开展征地工作} + ; _ (时,综合考虑到农田灌溉用水情况,组织施工队修建了Y 5提灌实施,在必要时可以将章江河河水引入该水库下方的东山塘水库(该水库库面30余亩)。该提灌实施于2019年11月已完成。
另外,我县第二自来水厂水管已铺设到x 6 G新城镇大部分村组,巷口村各小组均已通水,村民饮水有保/ ~ M h L o N @障。
下一步新城镇人民政府将积极与村民进行沟通,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并尽快完善土地征收工作,加快新城工业小区污水处N O e 0 a 4 ( :理厂项目建设,尽快实施污水处理厂挡土墙工程。
六、存在问题
该信访件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七、处理整改情况
无
八、问题解决情况A P 6 R q + { !
无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将于7月7日在大余县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参与人员:
新城镇党委书记李星发
新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谢光胜
新城镇党委副书记邹景燕
新城镇党委委x l ? 2员、副镇长 黄军荣
新城镇巷口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李朝民
附表:a ) X / H @ ` b大Q g d m H - f余县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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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大余县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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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0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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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已办结 |
是否 责令整改 |
是否* h t 立案处罚 |
罚款金额 |
是否 立案侦查 |
拘留(人) |
约谈 |
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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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不属实 |
(万元) |
行政 |
刑事 |
(人)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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