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限期办理采矿许可证废止手续的公告

  鉴于大余县新城镇南丰砖瓦用页岩矿区(见附件)采矿许可证已过期,至今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有关规定,以下矿山) [ b 1 G的采矿许可证已自行废止,限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工作日内到大余县自然资源局办理采矿许可证废止登记手续,逾期依法予以废j U ( G : 1 -止。

特此公告


大余县自然资源局

00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采矿许可证过期矿山企业名单

序号

采矿权名称

开采矿种

采矿许可证号

有效期起止

1

大余县新城镇南丰兴旺红砖厂

砖瓦用页岩

C3607232010117130082924

20190313^ { + | 5 o / ?日至

20200313

2

上一篇

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5月份学习(扩大)会议召开

下一篇

县领导参加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分组讨论

你也可能喜欢

  • 暂无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提示:点击验证后方可评论!

插入图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