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崇义县铅厂镇义安村水口组村民屋后的山上有一t _ t }个大余鸿达矿业有限公司,长期排放乳白色的污水,流经村_ X E . J # g民房前的水沟再流入当地河里,污染饮用水水源,导致村民无法养殖鸡鸭鱼,也无法饮用当地的水,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果,望有关部门查处。
二、整改情况[ k Y ~:1.已按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制定整改方案;2.已按要求完善环保处理设施以及建设防护墙;3; a p , A 7.生产废砂已严格按要求堆放、废水经收集处理后排放。
三、验收情况:已按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已2 U . 5 *整改到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赣州市大余生态环 q c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 , x 7 ~ 2 S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7日? F ? P 3,P | ) m z V V Z j共7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7-87221S 1 z13
联系地址:大余县南安镇梅国北路
2019n ~ ( V s k Z G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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