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江西籍在外创业环保热心人士反映:赣州市所有的石灰土窑的污染作坊非法排污,从政府的行政治污升级为督察生态的依法治污,震慑非法排污的不法生产经a T z l j 8 a / D营行为,从而根本上扭转我们江西赣南的空气2 A I ~ l质量,还我们当地百姓正常的生活空间。
二、验收情况[ 4 T ! j:大余生态T F + Q &环境局、县自2 * A然资源局和辖区内所有乡镇对全县石灰土窑作W + a O 3 U坊进行全面调查核查,未发现b g q X存在石灰土窑作坊,其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9日c Y R p &,共7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I n j g -97-872211B N G Z3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梅W Q N C f K国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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