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青龙镇联合村营子里小组后面(小组后面有一条小路顺着直走就能找到这个厂),有一家私人老板m D ?(老板叫余路城)开采萤石矿,废水直排,未批先建,山体破坏严重,开采后的矿直接堆放在青龙镇内。现在为躲避检查已暂时关闭。
二、整改情况:1、要求该探矿权人到县环保局办理环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并在矿区内建设环保设施(回水处理沉淀池)。
2、县林业局青龙林业工作站督促探矿权人于探矿工程完工后在占用林地上恢复植被。
3、县环保~ 5 U 6 J ! V U局对探矿权人建设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进行立案; ` t M处罚。
三、验收情况:1、201E ? { h K = [9年3月25日县环保局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察看,大余县营子里莹石矿详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8月24日通过县环保局审批,并按要求完, . 2善环保处理设施,建有废水沉淀池和净水药剂投加设施。
2、2019年3月20日县林业局委派工作人员到实地对该公司违法占用林整改(复绿)验收! d @,验收结论:根据整改工作要求,对违法占用的林地已全部完成复绿,面积6.6亩(复绿树种为湿地松、枫香)。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 ? !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余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R & 9 @ . {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8日,共7日。
受理部门:大余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7-8722423
联系地址:南安大道西段
大余县人民政府+ j h q {
2019年4月w E x : [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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