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赣州市大余县青龙镇联合村,营子里村小组后山上,余路程的矿场,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答复是在探矿,但实际是在露天开采+ H k } v Q # 2并大面积拉走,隆洞的深度和宽度未提及,政府隐瞒事实。
二、整改验收情况: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大余县青龙镇营子露天开采情况与事实不属,该探矿权人已在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理了探矿权许可证,属合= % z } ( P n M {法勘% U } X b : c % F查企业。该项目在勘探过程中产生的碎O + D } , 石临时堆放在青龙镇青龙村狗面脚的一处平地上(并非举报! 5 z w F人所反映的是开采出来的矿石)。目前,已全部处理完毕(部分卖给建筑商,部分无偿提供给村里建房、修路等基建工程使用)X X 5 J -
以上整改5 y L G _ T X 6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a # }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n ? q 9 Y D D ]大余县自然v + n d X }资源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8日,共7日。
受理部门:大余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7-8722423
联系地址:南安大道西段
大余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1日
本文系本站编辑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站联系,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