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河领字〔2020〕1号
关于调整县乡村河长湖长及河湖
管理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健全和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扬眉江、上犹江、聂都河、竹洞河、崇义水等流域县级e i S A # ( H V河长、县乡村河(湖)M R I d 2 6 长及河湖管理人员名单调整如下:
一、县级总! 0 K ; l 9 D河(湖)长、副总河(湖)c ? & v ) G ) :长
总河(湖)长:邱 凌 县委书记
副总河(湖)长 } 0 o c 8:潘金城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二、县级河(湖)长
扬眉江县级河长:边建忠(县委副书记)
上犹江县级河长:王豪(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聂都河、竹洞河县级河长:黄义华(县政协副主席)
崇义水(小江)县级河长、知行湖县级湖长:朱志勇(县政| 6 5府副县长)
三、河长制县乡村河流管理人员名单
崇义县河长制县乡村河流管理人员名单(见附件1)。a F c
四、湖长制知行湖管理人员名单
崇义县湖长制知行湖管理人员名单(见附件2)。
附件:
1.崇义县河长制县乡村河流管理人员名单
2.崇义县湖长制知行湖管理人员名单
202# 0 & j y a x y 8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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