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安远县高云山乡高云山林场(原场长杜开福)上濂小学背后林场的树木被挖走用来种果树造成水土流失。
二、交办信访件
属六批,由安远县委、安远县政府承办,7月6日收w X 0 { t到,7月7日办理P : Q = } {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信访投诉人未提及诉求0 N 3 # L s。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杜开福(实为杜B R | N M桂福),男,1966年生,1998年7月开始任高云山林场场长,现为安远县财政局干部。信访件中的上濂小学背后果园复产区域,产权属5 k & L } Q于安远县高云山林场。1994年10月20日,高云山林场与其职工陈小灵在安远县公证处公正下(安远县公证处(94)安证字287号公证书)签订竹子坑工区承包协议书。随后,承包人将属于竹子坑工区承K c w i包范围内的上濂小学背后区块用于种植果树。2001. p c年3月12日,经林场管委会议A o 3 7 y n & G研究,决定该地块承包期延长至2029年11月30日。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20年7月7日,县林业局[ : L 0 u W牵头组织县水保局、公安局森林分局安子岽派出所,高云山乡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 f D ^ q ] l y %同志及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采取现场勘验、走访形式进行调查_ g . N 7 u * O核实。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上濂小学背后区块,属于该竹子坑协议书承包范围,现由杜桂福经; / O { t + ( / 营。根据b U I , ~安办字〔2019〕72号、安发〔2020〕1号文件精神,2020年5月15日,高云山乡人民政府同意了杜桂福关于标准化生态果园建设的申报,并上报相关部门单位。随后,杜桂福对病害果园进行了复产。
六、存在问题
该地块属于果园复工复q 2 :产区域,不存在林场的树木被挖走的情况。同时,根据县水保] C w局现场核实,果园复工复产边界址坡脚沿线有数十米芦萁、茅草等天然杂灌8 R M丛作为植被隔离带,不存在水土流失现象。因此} V & J / 7 e f i,信访件所反映的问Z c - 4 题不属实。
七、处理整改情况
虽高云山乡人民政府已批复其申报标准化生态果园建设,% [ J l : d D S但还在审核审批阶段。我县相关部门单位已责Z Y O S J g i o令杜桂] ( 1 } ~ ` 2 q `福立即停止建园,待补齐相关审批手续后再施工。
八、问题解决情况
杜桂福正在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已在_ t i安远县委、县政府网站上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承办单位:安远县林业局 经办人:刘锦明 13879733] 8 f { .663
附表:赣州市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R g %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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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赣州市督察边督边改~ W = y情况个案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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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k z { i Q & }止2020年7月6日J I q B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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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已办结 |
是否 责令整改 |
是否 立案处罚 |
罚款金额 |
是否 立案侦查 |
拘留(人) |
约谈 |
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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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实 |
不属实 |
(万元) |
行政 |
刑事 |
(人) |
(人! 4 X , e w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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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 ? E 3 -3600320200705070 |
不属实 |
是 |
否 |
0 |
否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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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六批2020年7月5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G d / 5 . U U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 v q t c ;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
1 |
D3600320200705070 |
安远县高云山乡高云山林场(原场长杜开福)上濂小学背后林场的树木被挖走用来种果树造成水土流失 |
安远县 |
非污染问题 |
该地块属于果园复工复产区域,不存在林场的树木X f d `被挖走的情况。同时,经水保局现场核实,果园复工复产边界址坡脚沿线有数十米芦萁、茅草等天然杂灌丛作为植被隔0 k P P 2离带,不存在水土流失现象。 |
否 |
虽高云山乡人民政府已批复其申报标准化生态果园建设,但还在审核审批阶段。我县相关部门单位已责令杜桂福立即停止建园,待补2 Z J H e齐相关审批手续后再施工。 |
否 |
注:*代表重点案件
附件3
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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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级别 |
责任追究时间 |
事由 |
处理方式 |
人员分类 |
|
1 |
无 |
||||||
|
2 |
|||||||
|
3 |
注:1.被督察地方需按要求汇总填报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有关信息,主要包括责任追究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级别、追责时间、追责事由,z f : ! B以及问责处理方式。企业人员(国企除外)处理情况不在问责处理统计口径中。
2.督察进驻期间,被督察地方每5天汇总一次责任追究情况,及时报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3.级别: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M # Q ( } :副科级、科员、其他;
4.事由:请注明涉及督察组督办编号及简要情况。
5.处理方式:通报;诫勉;责令公U 0 S N M开道歉;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纪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移送司法机关;判刑;
6.g M @ 5 * = k人员分类:地方党委人W R B C b H J 7员、地方政府人员、生态环境部$ , e b [ U 5门人员、非生态环境部门人员、国有企业人员;其中非生态环境部门) H } } + g 3 9人员分为:发改、工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林业、旅游、城管、公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