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贫困村退出的公告

经调查核实,新龙乡里田村、双芫乡合头村、镇岗乡樟溪村、鹤子镇棉地村等4十三五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集体经济收入等指标符合贫困村退出标准,根据《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1668号)和《关于2019年度贫困村脱贫退出的批复》精神,经研究,同意新龙乡里田村、双芫乡合F ) 头村、镇岗乡樟溪村、鹤子镇棉地村等4个村从公告之D 1 f日起退出2 ` / ? 8 k x F -贫困村序列。

特此公告。

20191218

上一篇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解决交通安全隐患 ...

下一篇

利村乡扎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你也可能喜欢

  • 暂无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提示:点击验证后方可评论!

插入图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