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禁果,就是指,年龄相对偏小的情况之下,异性之间,产生情感的纠葛,肢体的接触,以及性的交融。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以及主流思想的认知评判之下,这绝对是不允许的事情,我也说说自己的想法。
我对任何事情,都抱着一种相对来说开放的姿态,只要你对自己所做出的行为,能够负责任,就完全可以去做。
比如,在我的身边,也能够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某某某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不务正业,打架斗殴,所有的亲戚朋友都为他操碎了心,我却不以为然,甚至不敢苟同。
我的认知是,打架斗殴可以,没问题,但是,你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买单,你要拿出真金白银,来给对方治伤,就可以了,那是本事,是能力,我觉得无可厚非,没必要去指责以及批评。
但是,做错了事,打伤了人,还要父母出面,给你擦屁股,那绝对是无能差劲的表现。
我们再拉回到这个事件本身,应不应该吃禁果,如果说,你偷吃了禁果,影响了身心的健康以及学习成绩,或者更严重一点儿,怀孕了,你就审视自己,有没有能承担这个事情责任的能力就可以了。
如果说,即便你偷吃了禁果,学习成绩不但没有下滑,而且一路飙升,我觉得反而是一种推动力,如果说,你怀孕了,你的小男朋友有能力,有本事,帮你抚养这个孩子,那你们就可以比翼双飞,甚至喜结连理,我觉得都可以。
只要你能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就够了,没有必要去道德绑架,裹胁以及操纵。
任何事情,我都本着这样一种意识形态,如果说,你没有本事为自己负责,为女孩负责,那你就不要去招惹。
没有那个技术,就别揽这个瓷器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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