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对我县商业网点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我局2020年2月15日发布的《关于全县商业网点恢复营业实行复业备案的通告》中的“申请备案制”取消现场核查环节,即中心城区除影院、网吧、KTV、健身房之外符合复业要求的其他商业网点,提前1个工作日向市场监管分局报备即可复工营业。
二、就我县规模以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复产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复工复产报备时间
2020年2月18日起。
(二)复工复产范围
1.全县食品生产企业(于都贡江酒业有限公司、于都县三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赣州港嘉兴食品有限公司、于都高山青草奶业有限公司、江西主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于都县盘古龙珠茶业有限公司向工信局报备)。
2.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
3.全县餐饮安全量化等级评定B级以上(含B级)的大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高速服务区餐饮服务单位。
以上经报备后可恢复生产经营。其他餐饮服务单位暂缓开业,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工复产必要条件和要求
1.做到“七个必须”,即:①必须制定防控应急方案,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员工不得返岗。②必须做到所有从业人员生产、加工、供应过程全程佩戴口罩、手套,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从业人员及时调离工作岗位并就医;③必须要求进厂、进店人员戴口罩、量体温,坚决劝阻、严禁不遵守规定人员进入;④必须确保人员不聚集,营造良好防控氛围,在醒目位置张越?贴温馨提示,提醒从业人员和顾客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少聚餐、勤通风;⑤必须准备好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防护口罩、消毒水/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⑥必须做好生产经营场所消毒、通风,加强设施设备和加工用器具、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实行垃圾分类处理,不随意倾倒、丢弃各类废弃物,使用带盖垃圾桶。⑦必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加工、储存、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在生产经营场所宰杀活禽,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或死因(来源)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经营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料。
2.餐饮服务单位应采用外卖、配送的方式供餐,不得堂食。
3.有员工食堂的企业员工就餐实行分餐制、错时用餐、严禁排队取餐、集体用餐,就餐人员距离保持1米以上,不相互交谈,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4.在疫情防控解除前,禁止开展大规模促销、聚餐、集会、展览展示等聚众活动。
(四)复工复产报备方式
各单位须在恢复生产经营前1个工作日向辖区市场监管分局报备,提交《于都县食品生产、加工、餐饮行业复工复产备案表》,经备案后可恢复生产经营。
报备方式:1.提倡采取不见面、无接触的方式,填写《于都县食品生产、加工、餐饮行业复工复产备案表》(关注“于都市监”微信公众号下载表格)签字盖章后发送扫描件至辖区市场监管分局电子邮箱或监管微信群受理。2.针对个别不会使用电子方式报备的单位,可向辖区分局办公地提交纸质备案。
贡江分局电子邮箱:ydsjfg123@163.com,联系电话:6415024
工业园分局电子邮箱:ydsjgy@163.com,联系电话:15216119831
罗坳分局联系电话:6248058,利村分局联系电话:6201056
禾丰分局联系电话:6280169,靖石分局联系电话:6292678
岭背分局联系电话:6346110,仙下分局联系电话:6371018
银坑分局联系电话:6251161,桥头分局联系电话:6256446
梓山分局联系电话:6268092,黄麟分局联系电话:6351122
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