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1季度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情 况 的 公 示

根据于都县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审核的通知》(于调委〔2016〕08号和于司字【2017】0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0年第1季度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V y f G Y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冒领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Q $ D 1 r X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J U (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公示期内没b U 2 Y 3 7 : 1 M有问题反映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经费下拨手= { + 续。

一、公示内容

见《于都县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汇总表q 8 m y P : Y20201-3月)》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B { ~ Y020H n L h U427日至202056日(不含节假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 z t . ^ o / ? i午2:30-5:3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 i 1 v a U s C

受理部门:于都县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电话:0797-~ s % S ; 9 s6216856

电话举报:0797—6233D i k l 6 7 G 9 $924

通讯地址:于都县司法局

邮政编码:342300

附:《于都县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汇总表(20201-3月)》

于都县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

2020426

202w 4 A @ | D 30年第1季度以案定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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