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减轻企业经营压力,助力我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上犹县发改委积极落实省、市发改委文件精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水、用电成P 1 Y { {本。
用水方面,城区供水区域降价范围为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基建用水的企业。时间自2020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供水企业在计收上述用户的水费时,统一按原到户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的9 * ! 7 .0%结A c z算,即工业用水按1.44元/吨、其他非居民用水(包括经营服务和基建用水)按1.82元/吨。我县此次降价范围还扩大到特种行业用水,也按原到户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的90%结算即6.07元/吨。
用电方面,降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y ^ 4 f业及其他电价、! w b S u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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