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一路奔忙,只为你的“税时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义务人应当自季度或者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近日,上犹县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麦劲在向辖区内环保税纳税人企业宣传税法,这也是该局干部近期频繁出入税户开展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相关负责人在走访时向纳税人风趣的说:“我们最近一次又一次的到访,任务就是宣传好税收政策,目的就是希望环境资源顺利走进‘税时代’!”

  原来,环境保护税自201811日起开征,为达到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目的,税制设置相对复杂,如何进行环保税申报,成为纳税人普遍关注的疑虑。为使环保“费”改“税”平稳过渡,纳税人能够精确计算税款和熟练纳税申报,近期以来,该局结合机关干部“下沉一级”常态化走访和服务纳税人活动,安排了县局税政、征管等部门业务骨干,随同管理员逐户上门走访环保税纳税人,调研企业环保现状及环保税征管存在的问题,面对面进行纳税申报辅导。据了解,他们组成若干个小分队,先后共走访纳税人50余户,对30户重点纳税人进行了“一对一”宣传和辅导,保证财务人员能计算、会申报、懂操作。

  “虽然‘费’和‘税’的计算完全不同,但地税局的同志热情服务、耐心辅导,让我很快转换了视角,现在我基本懂得了如何计算和申报纳税,最有意义的是我公司还成为了县里第一个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在此,还得感谢地税干部的全力帮助呀!”319日上午11时,江西奥沃森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会计何笑云在公司负责人的陪同下成功申报第一笔环境保护税后开心地说到。经过前期扎实做好相关基础工作的情况下,按照省地税局、市地税局的统一部署,上犹县局与全省各地同步开展了环保税开征测试工作,并成功开出了第一张环境保护税完税证,这标志着环境保护税在该县顺利开征。

  据悉,为更好地迎接4月份第一个环保税首个申报期,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税开征氛围,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该局还专门召开由环保税开征领导小组成员、分局负责人及税收管理员参加的推进会,会议集中研究环保税开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分局长向会议介绍前期工作推进总体情况,再由管理员一个一个的汇报各自在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或者是纳税人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针对管理员提出少数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不全面、计税依据难取得等问题,税政股负责人当场作了详细的解答,指明了解决的路径和方法。会议还强调,各管理员必须深入企业进行政策再宣传、信息再采集,将环保资源基础数据精准录入金三系统,为环境保护税的顺利开征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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