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瑞金市红色影视基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瑞金市人民政府在2020511发布了《瑞金市红色影视基地项目征地告知书》,并将拟订的《瑞金市红色影视基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同u l g + I % E 1 ~时公布进行意见征求,在征求意见期限内未收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方案的e ( u * &意见、建议和异议。根据瑞金市人民政府安排,现将瑞金市红色影视基地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黄柏乡柏村村新村小组、老住岽小组、新周屋小组、0 ^ l老周屋小组、粪潦坑小= j ~ ; d V ) L组、王竹小组、群民小组、松山小组、柏村大屋小组、黄柏圩小组、高坑塘小组、店前小组,湖岭村翠坑小组、塘堪下小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面积、对象及用途

(一)土地征收范围、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

1.瑞金市黄i n 2 w F柏乡柏村村新村小组、老住岽小组、新周屋小组、老周l i Z + - y J屋小组、粪潦坑小组、王竹小组、群民小组、松~ @ k 3 [山小组、柏村大屋小组、黄柏圩小组、高坑塘小组、店前小组。东至山林地、黄柏乡柏村村高坑* m X 0 qh # l L x小组,南至山林地、黄柏乡柏村村王竹四小组、老王竹髻背小组及与黄柏乡湖岭村交界,西至鹰瑞高速公路及与黄柏乡湖岭村交界,北至山林地及黄柏乡柏村村上街小组。用地规模3235.57亩(在宾黄公路、黄柏烟草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中已征收24.02亩),现拟征地面积3211.55亩(其中:水田2525.39亩、旱地25.27亩、园地53.16亩、林地501.24亩、宅基地44.58a 5 + } ~ 、村内空闲地61.91亩)(具体位置详见征d ( Y W ] a | 3 &地现状图);

2.瑞金市黄柏乡湖岭村翠坑小组、塘堪下小组。东与黄柏乡柏村村g r 9 Q B j交界,南至农田,西至鹰瑞高速公路,北与黄柏乡柏村村交界。拟征地面积83.51亩(e R 1 f } % 3 I其中::水田81.82亩、建设用地1.69亩)(具体位置详见征地K 6 x $ u 9 8现状图)。

(具体权属、界址、面积和地类以最p % L M ] + *终调查确认为准)

(二)被征收对象

拟征收土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人(单位)和地上建筑9 { S h 3 ? Q# L k ; J 、构筑物、青苗等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人(单位)。

(三)用途

上述拟征收土地用于瑞金市红色影视基地项目建设。

二、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单位O O v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黄柏乡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征地补偿安置的实施单位,依照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u o | , c案》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的征地补偿安置具体事务工作。市自然资源局为该项目土地征收补| : #偿安? Y _ U y M u N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M 9 * A 3 Z

三、安置政策

土地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安置措施;主体房屋拆迁安置+ _ X P o B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宅基地安置两种方式;] J R B其他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附着物进行货币补偿(补助)安置。具体按照《瑞金市= O v E V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2 = 4 N ) j T #知》(瑞府发〔201526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瑞府办4 H + / 8 g ~ e p发〔2016129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7P : ( e * , H j n9号)及《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0年调整)的通知》(瑞府办发〔202026号)规定执行。

四、征收土地地类、面积、补偿标准(亩、元/亩)

地类

面积

补偿项目及标准

水田

旱地

林地

园地

村内

空闲地

宅基地

2C r g & @ H607.21

25.27

501.24

53.16

61.91

46.27

土地补偿费

21300

/

21300

/

8520

/

21300

/

21300

/

在房屋拆迁时进行补偿。具体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0 ` : t瑞金市城市规P U . 2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79号)相关规定执行。

劳动安置补助费

21300

/

21300

/

8520

/

21300

/

21300

/

青苗补偿费

2320

/

(种植果树、苗木等执行评估补偿)

2320

/

(种植果树、苗木等执行评估补偿)

2320

/亩(名贵树种执行评估补偿)

执行评估补偿

/

(一)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D @ 5 [ r ] # k30%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70%发放给被征地农民;

(二)劳动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给被征地农民;

(三)青苗补偿费:属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青苗,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个人或承包经营者所有的青苗,支付给个人或承包经营者;

(四)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79号)等文件) e & + 0 E |规定进行补偿。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069日至2020618日。

六、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对本方案有异议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在收悉我局发出的《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D A s ? G 8 } V B未提出的,按放弃@ u ) 8听证处理。

联系单位:瑞金市自然资源局征地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点:瑞金市自然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员:杨沁福_ d } O _

联系电话:0797-2557232

瑞金市自然资源局

202069o p ( o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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