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 根据《全南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全府办发【2013】44号文件精神,自4月13日起,对我县2018年前入住的2146户公租房承租 3 q 2 F l : r X家庭开展保障资格年审工作。经审核,对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办理续租手续,对不符合承租条件的家庭将予以清退。开展年审工作将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的规范运营与使用,杜绝转租、转借及改变y K F P e房屋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真正发挥保障性住房惠民利民的作用。(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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