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全覆盖开展全员排查登记,建立干职工健康档案,每日体温监测,执行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在单位出入口实行严格的体温检测等管控措施,发现体温异常的要督促其离开工作场所,引导其到县人民医院就诊,及时将情况报告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单位工作期间按要求佩戴口罩,不得相互握手,不得扎堆聚集,不得无事串门,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劝退无关人员和不戴口罩人员进入单位。对近期离开赣州市域的干部职工,必须居家自我隔离一周以上;对与湖北(武汉)返回人员或与从湖北(武汉)途经人员有接触史的干部职工,对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留观人员有接触史的干部职工,在观察隔离未满14天之前暂缓到岗上班;对有发烧、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的干部职工,督促其及时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诊断;对近期驻留湖北(武汉)等重点地区的干部职工,暂缓返岗上班,要求其就地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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