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满足群众对生活必需品、春耕备耕农资、蔬菜、肉类等需求,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月21日起有序恢复乡镇农村集市交易,是否恢复赶集(圩日)由各镇自行研究决定。
管理要求:1.实行封闭管理。农贸市场只保留一个进出口,预留一个可拆卸的消防通道,并在进出口设置卡点。对进入市场人群进行体温测量,超过37.3℃按疫情管控要求处置;未戴口罩、无出入证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2.合理设置摊位。采取物理隔离的方法,每个摊位间隔距离保持在1.5米以上。经营户必须佩戴口罩,有条件的佩戴手套,避免与肉类等产品直接接触,确保食品卫生。3.整治环境卫生。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洗”“一日一消毒”和定期休市制度。4.维持市场秩序。开展市场秩序维护,不定时巡逻,对扎堆人员进行驱散劝离。
各镇结合农村集市实际情况制定详细恢复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履行好联防联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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