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投诉人反映,整个赣州市以及下面的市县区范围内的肉类腊肉制品加工企业均存在违规违法排污的情况,特别是赣县区还在烧煤,烧柴的现象,废水废 a 1 M K W Q E C气都是未经处理随意排放。请求督察组对该行业进行整治,不符合法规的予以取缔关闭。
二、整改情+ 5 O况:2018年12月27日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到我县肉制品获证企业(板鸭)现场检查,共检查6家腊味制品企业, 上述6家企业都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经我县环保局提供关于对省第三环保督查第二十三批信访: T N s t件有关环保问题核查情况汇报证明3家5 $ n m R @ x 2 1生产D $ f P L企业已通过审批、验收、核发排污许可证( [ h ? Y X ~ Q,生产废水经环保设施处理后,排入县工业园污水管网,进入工业污水处理厂再进行深度处理。另3家企业也采取了相关处理措施。所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三、验收情况:不属实投诉T F z X A u , Q。
以$ g &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 } 1 D 8 C n {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 4月15日,共7日。
受理部门: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97-8720698
联系地址:大余县胜利路139号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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