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义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崇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崇义县参战参试部队退役人员申请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请示》(崇县退役军人文[2020]1号)的县政府批示,经申报人申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受理和初审,共有7户申请家庭符合本次公租房条件。F ; 8 i } Q为确保公租房配租工作的严y ? s Y r M肃性、真实性,做到公正、公平、: = s r &公开,现将申报家庭的基本情况予以Q e m Q V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来电反映。
第一榜公示时间: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1日(共7天)。
投诉V r ; M w电话:3872002。
特此公示
公示家庭及& M ) ( s c成员名单
1号家庭:黄大安(户主)昊i # ` 3日兰黄盼
2号家庭:朱新良(户主)王冬香 朱雨涵 朱N [ a E F % ( S清琴
3号家庭] ` * t X u:余前有(户主f { C 8 c U)余涛
4号家庭:刘昌俊(户主)甘茂娇 刘云希
5号家庭:陈家铨(户主)袁锦连 陈渤B 3 G ) R降 陈依萱
6号家庭:刘德良(户主)扶冬秀 刘扬玉 刘仁华 刘美城
7号家庭:王玉财(户主)张石英 王泽堂 王成锟
崇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二0年三月十三日
本文系本站编辑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站联系,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